(2022年7月18日)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科技創新的重要論述,認真落實省委十屆二次全會提出的強化科技創新引領的部署要求,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入推進縣域科技創新躍升計劃,積極推動傳統產業高端化、綠色化、智能化轉型,加快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推動工業企業實現高質量發展,結合景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支持范圍
在景縣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納稅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
二、支持條件
本年度內未發生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重大環保事件、拖欠職工工資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服從主管部門業務指導和工作安排。
三、支持方式
(一)支持企業加大科技研發投入
1.企業研發費用補助。研發費用投入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按其支出額1%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以稅務、統計部門核定為準)。
2.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以上政策不含負面清單行業)。
針對制造業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3.企業承擔國家和省重大科研項目補助。對獲得100萬元以上的國家、省重大科研項目且通過驗收的,按照國家、省實際下達無償資助研發經費的10%給予補助。
(二)支持企業轉移轉化重大科技成果
4.企業引進轉化先進技術補助。對上年度技術合同交易額1000萬元以上并實現產業化的企業,經技術合同登記部門認定后,給予技術交易額2%,最高50萬元的補貼。
5.企業吸納科技成果補助。鼓勵企業引進重大科技成果,我縣企業作為科技成果受讓方,單項合同技術交易額在20萬元以上的,按照實際交易額給予最高10%的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支持新技術應用示范場景建設,推動新技術、新產品的示范應用。對建成新技術應用示范場景的企業,按照其建設成本的一定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30萬元的補助。
(三)支持企業打造科技創新創業平臺
6.企業建設科技創新創業平臺補助。對新認定的省級技術創新中心、產業技術研究院、重點實驗室、新型研發機構、院士工作站、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科普基地、國際合作基地、農業科技園區等,每家給予30萬元的后補助資金支持;對新認定的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給予30萬元的后補助資金支持;對新認定的省級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分別給予30萬元和5萬元的后補助資金。
7.支持創新平臺提檔升級。對全省評價優秀、良好的省級產業技術研究院、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新型研發機構、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等研發平臺,分別給予30萬元的獎勵。
(四)支持企業創建科技型企業
8.認定科技型企業補助。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每家給予10萬元的后補助資金支持(同一企業不重復享受);對新認定科技小巨人企業、農業科技小巨人等,每家給予5萬元的后補助資金支持;對新認定的科技領軍企業,給予30萬元資金支持。
(五)支持企業申報國家、省科技獎勵
9.獲獎項目獎勵。對獲國家技術發明和科技進步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的企業和項目,分別給予50萬、30萬和15萬元的獎勵;對獲省級技術發明和科技進步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企業和項目,分別給予30萬、20萬和10萬元的獎勵。
(六)支持企業科技人員科技創新
10.擴大科研項目和經費管理使用自主權。全面落實相關政策,賦予項目負責人更大技術路線決策權和項目調整權,擴大科研項目預算調劑權。對后補助、獎勵補助等財政性項目資金,由承擔單位自主用于研發活動。對新錄用的應屆畢業生在科研助理崗位的人員給予一定的獎勵。